補助資訊03

補助資訊03

身心障礙輔具申請資格

發布日期:2022/7/14

服務對象

1.設籍臺北市(其他縣市請詢問縣市輔具中心或戶籍區公所社會課),且最近1年居住國內達183日,並領有本市核(換、補)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。
2.申請補助項目未獲政府其他醫療補助、社會保險給付或其他相同性質(輔具器具)補助者。
3.曾申請輔具補助者,須已超過輔助器具之補助年限。
4.其他:詳見內政部頒訂之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」、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及其他相關規定。


補助須知
1.本補助共計補助172項輔助器具,並就輔助器具項目、補助最高額度、最低使用年限及補助對象核實補助。詳細內容請參閱詳見內政部頒訂之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」及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之相關規定。每人每2年以申請4項輔具補助為限(合併醫療輔具補助項次計算)。
2.輔具項目按基準表之規定,若需檢附身障鑑定醫院醫師診斷證明書、評估報告書、檢測合格證明書者,請先經醫師診斷、治療師評估後,需先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。若已先購買輔具者,將無法獲得補助。
3.由戶籍地公所核定後,始可依其同意核定內容購買,並於購買輔具後,再向戶籍地公所核銷請款。
4.本局委託之輔具中心,可提供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之服務(到宅服務則需經輔具中心評估,確有需要者,始予提供);若已先購買輔具再要求補開評估建議書者,輔具中心得拒絕開立相關證明文件。
 本局委託之合宜輔具中心、南、西區輔具中心聯絡電話及地址:
 
合宜輔具中心---聯絡電話:02-7713-7760;地址:臺北市中山區玉門街1號;服務區域: 北投、士林、中山、大同
 
西區輔具中心---聯絡電話:02-2523-7902;地址: 臺北市長安西路5巷2號2樓;服務區域: 中正、萬華、大安、松山
南區輔具中心--- 聯絡電話:02-2720-7364;地址: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0巷310號;服務區域:信義、內湖、南港、文山